促进工艺美术繁荣发展 福建政协委员建言建产业园育人才******
中新网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闫旭)“福州工艺美术历史悠久,品种繁多,技艺精湛,而目前还没有专业性、规模性的工艺美术产业园。”12日,在正于福州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民进福建省委会常委、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工艺美术学院院长陈礼忠建议,在省会城市福州建设工艺美术产业园。
陈礼忠认为,规划和建设适合时代发展的工艺美术产业园,可以为工艺美术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硬件支撑。他建议由政府提供工艺美术产业园用地,尽量靠近中心城区,同步配套政策和资金扶持。
“内求创新创作,外求发展拓展。”陈礼忠说,加强艺术家创新创作,形成正规文化艺术商业交易,共同打造工艺美术产业产值;刺激本土工艺美术消费,对外大力推广本土工艺美术产品促进外销;推出招商引资政策,政策扶持具有代表性、行业优秀艺术家,扩大产业园在工艺美术行业的影响力。
陈礼忠同样关注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在他看来,任何产业持续发展,都离不开后备人才的渐进培养;工艺美术产业园不仅需要工艺美术师的人才,也需要行业管理人才、市场商贸人才。
因此,他建议,利用工艺美术产业园,与全国高校对口的工艺美术专业、经济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展览展会专业、物流专业等合作,建立院校毕业生实习与工作的对接,增加就业机会,利用优秀年轻人才的持续加入,提供行业、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新力量。
“当下是工匠技艺传承创新的新时代”,陈礼忠认为,福州若能建设工艺美术产业园,将为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树立标杆作用,为福建省工艺美术繁荣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完)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